新疆设置了电动挡烟垂壁,必须做火灾报警系统吗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5-01-21 11:04:43点击:65
1、案例项目背景
1个5000m2的4层办公楼改造项目,原有建筑无火灾报警系统,改造后也没有设置机械排烟等(新通规已废除)必要的火灾报警设置条件,但是由于防烟分区划分,挡烟垂壁垂落后的高度,距地仅有2.2m,客户无法接受,因此需要设置电动挡烟垂壁。
2、现有规定一
GA533-2012规定,需要与感烟火灾探测器联动,断电自动启动。结论:不论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与否,必须设置感烟探测器。
3、现有规定二
GB51251-2017规定更加严格: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”联动,且要求15S内联动相应防火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(翻板式、卷帘式)。
如果着火点发生在距离挡烟垂壁远点,显然是无法达到15S内联动要求的。
4、部分地方规定一
DB32/T3698-2019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,当建筑内不需要整体做,局部需要联动的时候,仅在相应的位置或者相关联的位置设置即可。
5、部分地方规定二
《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指南》指南中,6.3.3条: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当设有防火卷帘时,应选择自带火灾探测器的防火卷帘控制器,并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火灾探测器,控制防火卷帘动作。
条文中虽未明确电动挡烟垂壁做法,但做法应该可以参考,具体实施时,也可提前征询当地审图公司或主管部门。
各地消防要求较多,不再意义列举。
6、结论
整体建筑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局部设置了活动挡烟垂壁,是否设置火灾报警系统,目前行业内依然有2种声音:一种是考虑15S内要求全部联动(烟规),因此仅在设备就近设置,无法满足要求。另外一种认为烟雾蔓延到设备附近时,即可联动下垂到位,也可以起到有效防烟的效果。
前者会比较明显的增加造价和各方工作量,且被后者认为是过渡设计,部分地区也有了专门针对性的解释和说明。
1)在有明确规定可以局部设置探测器的地方,可以不用因仅增加电动挡烟垂壁增加火灾报警系统。2)无明确规定地方,建议前期与当地审图公司或主管部门进行沟通,是否可按局部设置探测器设计。